鯉城區臨時用地審批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臨時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使用后可恢復的土地(通過復墾可恢復原地類或者達到可供利用狀態)。
概述
臨時用地的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的直接服務于施工人員的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包括臨時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務于工程施工的項目自用輔助工程,包括農用地表土剝離堆放場、材料堆場、制梁場、拌合站、鋼筋加工廠、施工便道、運輸便道、地上線路架設、地下管線敷設作業,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取土場、棄土(渣)場等使用的土地。
(二)礦產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勘查、水文地質勘查等,在勘查期間臨時生活用房、臨時工棚、勘查作業及其輔助工程、施工便道、運輸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氣資源勘查中鉆井井場、配套管線、電力設施、進場道路等鉆井及配套設施使用的土地。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臨時使用的土地。
申請對象
個人,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組織,其他組織等需要使用臨時用地的對象。
享受待遇
土地使用者可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后,可根據合同所明確臨時用地的地點、四至范圍、面積和現狀地類,以及臨時使用土地的用途等 ,獲得臨時用地使用權(僅限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臨時使用 ) 。
申請結果
審批結果類型:批文
審批結果樣本:

申請說明
申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https://www.gov.cn/banshi/2005-05/26/content_989.htm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7/30/content_5628461.htm
3.《自然資源部關于積極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29號)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8/08/content_5704636.htm
4.《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2號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78095.htm?eqid=fc560d73003147f80000000564576049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申請材料
(下載地址: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C8D871174DF0CFAD43F2D84F09D08AE7&infoType=1)
1.申請報告(原件、申請人自備);
2. 市、縣、區政府研究同意使用臨時用地的會議議定材料(政府部門核發);
3. 規劃批準文件(復印件、政府部門核發);
4. 已繳費用憑證(復印件、申請人自備);
5. 臨時用地范圍圖(復印件、申請人自備)
6. 臨時用地合同(復印件、申請人自備);
7. 土地勘測定界報告(原件、申請人自備);
8. 土地復墾方案及土地整治協議(復印件、申請人自備);
9. 臨時用地審批申請表(原件、申請人自備);
10. 預存土地復墾費三方監管協議(復印件、申請人自備);
11. 臨時用地使用費補償到位證明(原件、申請人自備);
12. (非必要)涉及林業、水利、交通、生態環境等應附部門意見(原件、申請人自備);
辦理流程
1.臨時用地審批流程圖(網上辦)

2. 臨時用地審批流程圖(現場辦)

(一)申請:1.窗口受理: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2.網上受理: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我要辦”模塊申報。(二)受理:現場受理,符合受理范圍,且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生成受理號并反饋;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對不在受理范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文書;網上受理,符合受理范圍,且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生成受理號并反饋,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向申請人一次性告知,對不在受理范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電子文書。(三)審查: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按照工作流程完成審查,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審查意見單,對于審查通過的,核發許可證并送達。(四)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窗口領取、郵寄送達。
辦理地址
線下辦理:
- 辦理地點:泉州市鯉城區海濱街道打錫街157號3號樓二層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35號窗口
-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交通指引:乘坐41路、29路公交車到打錫街站下車; 乘坐7路、8路、10路、K2路、K202路公交車到文化宮站下車。
線上辦理: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C8D871174DF0CFAD43F2D84F09D08AE7&infoType=1)
注意事項
1.辦理期限:總辦理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聯系電話:0595-22769621。
常見問題
1.臨時用地審批的設定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2.臨時用地可以轉讓、出租或抵押嗎?
臨時用地使用人應當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