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9月24日印發了《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鯉城區應急管理局 鯉城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鯉城區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泉鯉發改規〔2025〕2號),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為規范鯉城區救災物資儲備、調運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泉州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實施細則》等,我局研究制定了《鯉城區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調撥等管理,明確物資管理、使用、輪換、調撥、監督管理流程,確保平時備得足、儲得好,急時調得出、用得上。
三、主要內容
(一)制度設計和主要內容《細則》共有九部分組成。
1.總則。主要明確區級救災物資的定義、經費來源、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等事項。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本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商區發改局(糧儲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承儲單位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采購、收儲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購置和經費保障。主要明確救災物資的管理費用的范圍以及年度計劃、年度預算的制定等事項。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經費原則上按上年末庫存救災物資總金額不超過8%測算,由區發改局在編制預算時提出經費預算,經區財政局審核后列入年度預算。
3.儲備管理。主要明確儲備管理中涉及的入庫驗收、入庫管理、消防安全、儲存規范等事項。
4.調撥管理。主要明確救災物資調用條件、調撥流程等事項。
5.代儲管理。主要明確代儲流程、代儲單位日常管理等事項。
6.發放和使用。主要明確物資使用發放和回收的程序等事項。
7.物資報廢。主要明確物資報廢的條件、規定和程序等事項。
8.監督管理。主要明確監督檢查事項以及責任追究。
9.附則。主要明確《細則》的解釋權和實施時效等。
四、涉及范圍
1.本細則所稱區級救災物資,是指區發改局(糧儲局)使用財政資金和救災捐贈資金采購的專項用于受影響群眾生活救助(包括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冬春救助等)的應急儲備物資、上級部門調撥的物資和社會捐贈的物資。
2.從事和參與區級救災物資管理、承儲、監督檢查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細則。
五、施行時間
本細則自2025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23日止。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鯉城區發改局 林德龍 22355769
來源: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