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暴雨、洪水、臺風的防范與處置工作,規范防汛抗災程序,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汛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省、市、區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參照《泉州市鯉城區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和《鯉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三)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原則;
2、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原則;
3、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原則;
4、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分部門負責”原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街道發生暴雨、洪水、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時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街道設立防汛防臺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掛靠街道應急管理站,負責領導全街道防汛防臺風工作。各社區、機關各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本部門防御暴雨、洪水、臺風工作預案,并報街道防汛辦備案;在防御暴雨、洪水、臺風期間要隨時待命,服從街道防汛辦調度指揮。
(二)防汛防臺風指揮部
總 指 揮:王曉君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指揮:萬粉建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副 指 揮:齊繼棟 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統戰委員
肖雨晴 黨工委組織委員
葉琪炳 黨工委宣傳委員
許宏軍 黨工委委員、江南派出所所長
李全能 辦事處副主任
龔江懷 辦事處副主任
洪曉毅 辦事處副主任
朱智勇 江南司法所所長
王君揚 黨群服務中心(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陳嘉瑋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站)主任
黃鐘耀 綜合執法隊隊長
成 員:蔡國華 江南派出所副所長
鄭培鋒 黨政綜合辦副主任
王壹欣 綜合執法協調中心(綜治中心)執法巡查股股長
洪俏容 社會事務辦主任
邱雪云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經濟發展股股長、紀工委委員
邱芬芬 經濟發展辦主任
宋廣軍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劉文煒 河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徐藝蓉 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股(審批服務股)副股長
危良才 武裝部干事
王奇南 社會治理辦副主任
吳思達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公共服務股副股長、團工委副書記
朱文婷 黨建辦公室副主任
黃進德 東浦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林謀榮 王宮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林少俠 霞洲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涂培英 登峰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楊益治 亭店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吳振華 烏石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黃愛華 火炬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陳少波 錦美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洪小春 明光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下設辦公室,掛靠在街道安委辦,辦公室主任由萬粉建兼任,成員由宋廣軍和吳瑋宏組成。
今后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或職務變動的,均由接任者履行相關職責,不再另行通知。
(三)組織機構職責
1. 防汛防臺風辦公室:
(1)組織召開街道防汛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暴雨、洪水、臺風災害,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安排部署街道防汛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汛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2)統一指揮全街道防汛防臺風工作,做好防汛物資儲備及管理,制訂轄區內居住在危舊房屋人員防汛防臺風的安全轉移工作預案,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社區落實安全轉移責任人、安置地點、聯系方法、搶險救災人員、后勤保障等。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采取強制性措施對人員實施轉移。
(3)負責轄區范圍的災情統計,按時報告區防汛辦。
2. 街道黨政綜合辦:應急車輛的調度,物資的儲備和供應,機關干部及搶險隊員膳食供應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3. 經濟發展辦(財政口):組織實施街道防汛、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會同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經費,及時下撥專項資金和監督資金使用。
4.社會治理辦(城管口):成立一支搶險應急分隊(由城管隊員組成),抗災期間,及時組織做好建筑工地抗災、城區排水排澇和地質災害搶險應急和防護工作,組織進行落水或受困人員的搶救轉移。災后及時組織做好恢復環境衛生清理,做好城區樹木、綠地、城區公園修復工作;負責清理阻礙搶險救援通道的占道經營、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有關部門督促業主進行加固和拆除;負責檢查戶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或設施。及時了解各社區地質災情情況,組織專家提出處理意見,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加強監控,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配合做好其他應急搶險工作。
5. 經濟發展辦(農業口):幫助做好受災人員和財產的轉移,及受災企業的轉移;組織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及時組織災后農業生產自救,指導各社區調整種植結構,向災區調種子種苗,做好恢復農業生產工作。指導災區應急處理生活生產供水和農田灌溉,幫助災區修復水毀工程和除險加固。
6. 社會治理辦(應急口):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片區開展報災核災、災民救助、人員轉移和安置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區指揮部。
7. 社會事務辦(衛健口):到災區搶救傷病員,組織協調醫療器械和藥品的采購和調運,指導醫療衛生防疫工作;加強災區疫情監測,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災防病宣傳,做到災后無大疫。
8. 社會事務辦(民政口、文教口):及時將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通報給教師和學生以及文物場所和養老機構管理人,加強各項防范措施,必要時及時組織轉移,保障師生、文物場所居住人員、養老機構居住人員安全;組織做好學校、文物場所和養老機構救災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9. 社會治理辦(綜治口):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確保防汛搶險正常秩序;在必要時,根據防汛防臺指揮部的指令對有關地段實行交通管制,協助搶險和強制群眾撤離。
10. 江南派出所:負責維護防災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保證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負責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依法打擊盜竊防暴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洪、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協助做好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
11. 紀工委:負責開展防災抗災效能督查。
12. 各社區:負責領導本轄區的防汛、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災后,組織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和預警信息
防汛辦負責接收暴雨、洪水、臺風、風暴潮的信息,并將結果及時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和防汛副指揮,并按“叫應”相關機制要求,及時向社區和有關部門通知有關信息。
(二)預案準備
防汛辦、各社區應及時修訂完善城區防汛防臺風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預案等各類預案方案。
(三)預防行動
防汛辦在汛前負責組織社區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檢查,除對轄區內防洪擋潮、排澇工程設施、水雨情測報設施、通訊預警設施、防洪河段等進行逐項嚴格檢查和安全維護外,還要針對薄弱環節,如城市防洪排澇、危險區域人員安全轉移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督促,檢查結果要登記在冊。同時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搶險隊伍,修訂相關轉移人員預案,開展防汛防臺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四)預警級別
按防汛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四、響應工作
(一)總體要求
1. 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防汛辦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2. 進入汛期,街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班值班人員由街道值班人員、黨政綜合辦信息人員、街道防汛防臺風應急隊伍(城管人員)、駕駛員(街道公務車和城管車駕駛員)等組成,并根據不同的響應等級在崗開展工作。
3. 街道各部門按照防汛辦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二)防暴雨和防洪響應
1. Ⅳ級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a、市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且暴雨可能對我街道造成災害。b、根據水文預報,晉江干流控制站發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晉江東溪、晉江西溪主控制站之一發生5-10年一遇的洪水;其他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c、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坐鎮指揮,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分析暴雨、洪水現狀及發展趨勢,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視情派出工作組、督查組到一線檢查防汛抗洪工作。
(2)根據區防汛辦通知,視情況啟動街道加強值班力量(加強班人員、應急隊員和駕駛員到位),及時向各社區、部門單位通報汛情,及時傳達貫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2. Ⅲ級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a、市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街道造成較大災害。b、根據水文預報,晉江干流控制站發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晉江東溪、晉江西溪主控制站之一發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其他流域面積2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c、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一名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現狀及發展趨勢,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視情派出工作組、督查組到一線檢查防汛抗洪工作。
(2)街道加強值班力量(黨政綜合辦信息人員、加強班人員、應急隊員和駕駛員到位),及時向各社區、部門單位通報汛情,及時傳達貫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3)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發布抗洪搶險命令。
(4)搶險隊伍按部署集結待命、點驗分發救災物資,聽候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命令。并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汛情、險情和災情,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投入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并向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辦報告防汛抗洪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3. Ⅱ級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a、市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街道造成較嚴重災害。b、根據水文預報,晉江干流控制站發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或晉江東溪、晉江西溪主控制站之一發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其他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c、晉江干流堤防出現險情,城區發生比較嚴重內澇。d、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一名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街道全體工作人員全員保持在位,其他黨政領導和掛點干部(除正常值班外)全部下到社區指導救災工作,根據區防汛辦審議發布的緊急防汛決議,緊急部署防汛救災工作。
(2)防汛辦隨時關注氣象局的監測、預警報等相關信息。及時收集發洪地區險情、災情,了解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的防汛救災動態,適時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3)防汛辦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防洪工程、在建工程等重點區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搶險隊伍根據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5)衛健辦組織協調各社區開展醫療救助。
(6)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力量支援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7)各社區緊急安置和救助災民。
4. Ⅰ級響應。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a、市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街道造成嚴重災害。b、根據水文預報,晉江干流控制站之一發生3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b、晉江東溪、晉江西溪主控制站之一發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其他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發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c、晉江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城區發生嚴重內澇。d、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防汛防臺風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常務副總指揮、當日值班領導和部分成員在防汛防臺辦公室協助總指揮工作,街道全體工作人員全員保持在位,其他黨政領導和掛點干部(除正常值班外)全部下到社區指導救災工作,協調各社區各單位的防汛搶險救災行動。必要時,進行全民緊急動員,或請求上級政府和有關方面支援。
(2)防汛辦要根據區防汛辦發布的重大防汛決策提出建議和意見,及時反饋區防汛辦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負責了解掌握重大險情、災情和由暴雨、洪水引發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并將工作情況報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辦。
(3)搶險隊伍根據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4)武裝部和城建站配合駐軍及協調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城管人員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并根據了解掌握的實時重大汛情、險情和災情,及時向街道防汛辦報告防汛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5)衛健辦組織協調各社區開展醫療救助。
(6)各社區、有關部門和街道其余人員按照街道防指有關抗洪搶險的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7)各社區緊急安置和救助災民。
5. 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汛防臺辦公室根據區防汛辦通知調整防汛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汛防臺辦公室根據區防汛辦通知應視情宣布終止防汛應急響應。
6. 災害處置:當降雨過程結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級指揮部應把防汛抗洪工作重點轉移到救災工作上來,抓好災民安置和醫療、防疫工作,確保災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有干凈水喝,盡快修復災區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組織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支援災區工作。
(1)向上級了解市氣象臺發布降雨過程結束及泉州水文分局發布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
(2)部署、協調有關救災工作,組織工作組到抗災第一線,慰問災民,協助指導抗災救災,向區有關部門報告災情。
(3)收集災情,會同有關部門核實、匯總災情,并向區政府和區防汛辦報告。
(4)繼續了解嚴密監視并實時報告暴雨、洪水動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
(5)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安排好災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防汛辦。
(三)防臺風響應
1. Ⅳ級響應:市氣象局(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街道;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街道;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轉發臺風情況通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2)街道各職能科股室督促社區和有關單位加強對渣土占道堆放、戶外牌匾、廣告牌、高空易墜物、樹木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3)各社區根據街道指令,做好危險地帶及危房居民的轉移。
2. Ⅲ級響應:市氣象局(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登陸或影響我街道;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一名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街道加強值班力量(黨政辦信息人員、加強班人員、應急隊員和駕駛員)到位,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轉發臺風情況通報。
(2)防汛辦和各職能科股室指派專人督促檢查社區和有關單位防御臺風準備工作,落實危房區及易澇片區民居、轄區學校、企業、易滑點和小漁船入港等的防范措施,做好危險地帶及危房居民的轉移。街道下居干部逐戶進行檢查轉移情況。
(3)督促各單位加強對轄區廣告、招牌和高空易墜物的安全監控,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4)督促各單位視情況開放避災點,并通過宣傳媒體向公眾公布避災點的地點。
(5)災情上報: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各社區救災負責人要及時將災情狀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反饋到街道防汛值班室,由街道防汛辦值班人員迅速匯總上報區防汛指揮部值班室。
3. Ⅱ級響應:市氣象局(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街道;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帶班領導在崗在位,總指揮坐鎮指揮,主持部署街道防臺風工作,街道加強值班力量(黨政辦信息人員、加強班人員、應急隊員和駕駛員)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
(2)街道、社區兩級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群眾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及時協助疏導危房居住人員撤離;要求社區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并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辦。
(3)加強對轄區廣告、招牌和高空易墜物等的安全監控,停止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4)開放避災點,向群眾公布避災點的地點。
(5)準備好搶險物資器材,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災情上報: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各社區掛點領導和社區救災負責人要及時將災情狀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反饋到街道防汛值班室,由街道防汛辦值班人員迅速匯總上報區防汛指揮部值班室。
4.Ⅰ級響應:市氣象局(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街道;上級政府、區防汛辦要求。
(1)街道防汛總指揮坐鎮指揮,常務副總指揮、當日值班領導及有關成員單位在街道防汛辦協助總指揮工作,全體工作人員全員保持在位,其他黨政領導和掛點干部(除正常值班外)全部下到社區指導救災工作,協調各社區各單位的防臺風搶險救災行動。街道應急分隊展開搶險救災活動。
(2)預報臺風登陸、影響地區或預報日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時,街道認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易滑坡、在建工地、地下室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并滾動上報安全轉移人數,妥善安置轉移的群眾,保證其基本生活。
(3)各社區對崩塌、滑坡易發生地段和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范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4)根據臺風發展趨勢,街道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以下應急措施:
①風景名勝區、城區公園、旅游景點等適時關閉;
②各類學校適時停課,一切建筑工程適時停工;
③對部分地區適時實行交通管制;
④取消室外大型活動。
(5)必要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抗臺風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
(6)傳達貫徹全區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區防汛辦。各級防汛責任人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
(7)街道效能辦組織人員檢查各單位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情況、應急與值班工作、防臺風工作部署等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檢查與通報,發現擅離職守行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8)災情上報: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各社區掛點領導和社區救災負責人要及時將災情狀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反饋到街道防汛值班室,由街道防汛辦值班人員迅速匯總上報區防汛指揮部值班室。
5. 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指應根據區防汛辦通知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指根據區防汛辦通知應視情宣布終止防臺風響應。要嚴格落實回遷制度,危險解除后,因地質災害發生有滯后現象,社區居民必須在接到通知后,方可回遷。各責任社區密切監視動態,組織人員繼續巡查3~5天,必要時請專家進行危險性鑒定,有發生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危房等應及時補充群眾安全轉移預案,并上報街道防汛辦,做到臨災救災有條不紊、沉著應對。
6. 災害處置: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階段
(1)區防汛辦發出通知后,街道應快速部署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黨政領導到一線檢查指導,加強災區疫情防治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2)加強巡邏值班,維持社會正常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核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抓緊優撫安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區,醫治和救護傷病員,加強檢疫消毒工作,預防病疫發生。
(3)組織力量,對危房和危險地帶進行加固和整治,保障安全,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4)防汛辦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區防汛辦。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 街道防汛辦以公用通信網為主,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在通信干線中斷或網絡盲區,協調上級部門利用衛星等通訊手段,保障街道與區防汛辦等部門的應急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2.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銅鑼等防汛預警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支援與裝備保障
1. 隊伍保障。街道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城管隊員組成)和各社區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承擔街道防汛防臺辦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2. 運輸保障。街道公務車閩C085KN、城管車閩C237KQ、城管車閩C871KM三部車負責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3. 治安保障。派出所和街道綜合治理辦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4. 物資保障。街道和社區要建立防汛防臺風物資器材儲備倉庫,加強對各類儲備物資的管理,定期補充和更新儲備物資,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儲備物資應急供應。
5. 資金保障。財政所應將防汛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及時撥付救災經費。防汛經費主要用于防汛搶險及搶險救災物資購置、維修等。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宣傳教育
街道宣傳組、防汛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洪防臺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洪防臺風意識及能力。
(二)培訓
街道防汛辦負責社區各單位防汛抗旱指揮組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的培訓。
(三)演習
1. 街道防汛辦每2-3年舉行1次多部門聯合的專業搶險演習。
2. 防汛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1次有針對性的抗洪搶險演習。
七、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流程圖
詳見:江南街道防汛防臺風搶險救災流程圖
八、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洪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街道防汛辦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