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應急響應預案
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為了進一步提高街道網絡輿情應急處置水平,有效應對和快速化解網上輿論危機,形成街道網絡輿情預警防范和監測引導機制,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綜合防范。加強對日常發布內容的編審,落實具體的編發、審核人員,做好信息審核推送工作,確保政務新媒體正常運營。同時,在重要時間節點加強關注,保障政務信息的正確準確。
2.明確職責,反應迅速。規范應急處置措施與操作流程,分工明確,實現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程序化與規范化。
二、成立小組
重大網絡輿情發生后,應立即成立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鷺桐
副組長:張倩穎
成員:董繼暉、邱曉華
三、處置程序及辦法
1.快速反應。一旦發現政務新媒體上出現不良信息,堯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主機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街道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運營人員密切關注,及時停止有關推送,或撤下有關內容,記錄不良信息出現的時間及主要內容,打印不良信息頁面留存,做好保密工作。
2.對于政務新媒體上出現的不良信息,及時予以關切、回復,或作刪除處理,并清查整個政務新媒體所有內容,確保所有不良信息清除到位。
3.出現重大網絡輿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并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地將事情緣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匯報材料,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4.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或出現手機丟失等情況,及時掛失并及時練習政務新媒體運營商更換。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