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6-0700-2025-00007
- 備注/文號:泉鯉政財〔2025〕31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福建省財政廳: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福建省2023-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的通知》(閩財購監〔2024〕5號)、《泉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泉州市2023-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的通知》(泉財采監(2024)41號)和《鯉城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的通知》(泉鯉政財〔2024〕84號)文件規定,我局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對承接我區集采項目的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展了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單位自評、現場考核、查閱資料、調查問卷等形式,考核內容分五大類,二十六個項目,以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通過考核組的認真檢查考核,并與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實確認,形成考核報告。
一、考核基本情況
(一)隊伍及場地建設情況。
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從業人員7人,負責政府采購專職人員7人,其中有3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占專職人員總數的42.86%,4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占專職人員總數的57.14%。人員崗位設置方面,能按照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分離的原則,建立崗位工作責任制度,崗位設置相對合理;場地設置和硬件設施基本滿足開、評標需要。
(二)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情況。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能嚴格執行下達的采購計劃,嚴格執行采購程序,較為規范地運作代理業務。規范開評標流程,評標室、專家抽取室紀律,評標方法,采購文本和格式等,積極推進政府采購工作規范化建設。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嚴格執行進口產品審核管理、落實對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扶持政策。
(三)抽查項目完成情況。
隨機抽取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鯉城區機關大院(政務服務中心大院)物業管理服務項目(項目編號:[350502]FJKY[GK]2024001),總預算金額1272.19萬元,中標總金額1228.32萬元,節約資金43.87萬元,節約率為3.45%,按規定采用遠程異地評標。代理的該項目未出現質疑、投訴、舉報情況。
(四)公司制度建設情況。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公司制度,包括基本業務操作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配套管理制度(員工培訓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保證金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內控制度(工作崗位責任制度)、內控制度(經辦、復核和簽發崗位職責制度)、內控制度(工作人員定期輪崗制度)、內控制度(采購人員工作紀律)、內控制度(廉潔準則)、內控制度(獎懲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內控制度(限時辦結承諾制度)、內控制度(內部保密管理制度)等,規范工作人員的執業行為,提高采購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考核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考核小組查驗了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查自評工作報告和制度建設情況、隨機抽查1個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鯉城區機關大院(政務服務中心大院)物業管理服務項目(項目編號:[350502]FJKY[GK]2024001)檔案,并向被抽查項目采購人及投標供應商發放了調查問卷。
檢查存在以下問題:
(一)該公司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廉政教育較少,只有4人次;自查有內部業務培訓但無佐證材料。
(二)該項目招標文件技術評分項六:“擬派人員資歷情況中共8次要求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社保證明材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八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責令整改。
整改情況:對于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局要求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和財政部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崗位職責及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學習,規范操作流程,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代理服務的執業水平,要按照這次考核的工作要求,認真對照檢查,按規定做好整改工作,共同營造好我區營商環境,該公司已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反饋我局。
三、考核結果
綜合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自查自評報告、調查問卷和考核小組抽查等情況,福建省坤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綜合考核分數為 89分(詳見《集中采購機構量化考核表》)。
附表:《集中采購機構量化考核表》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泉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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