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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504-3000-2025-00003
- 備注/文號:泉鯉資〔2025〕16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4
江南、金龍、常泰街道辦事處: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預算的通知》(閩財資環指〔2024〕50號)文件精神,現將中央財政下達我區2025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0.29萬元分解下達(詳見附表),并要求如下:
一、本次按全區天然商品林分布面積補助,補助按標準統一為18.47元/畝。補助資金均為管護補助支出。
二、本次管護補助支出全部下撥相關街道,街道應及時兌現補助資金給天然商品林所有者,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相關街道、社區資金使用應嚴格按照《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泉州市鯉城區農林水局關于印發鯉城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泉鯉政財〔2016〕14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集體和個人的天然商品林保護工程補助必須與林木所有者簽訂管護協議(詳見閩林綜〔2016〕55號)。
四、天然商品林的管護與生態公益林管護相互結合,護林員管理參照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理模式執行。
附件:2025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分配表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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